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年初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4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8批次。
此次抽样检验中,不合格样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1、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金田自选商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桂园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小布丁膨化食品(生产日期:-06-12),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说明其产品的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食品,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2、丰顺县鹏泰千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济生堂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参酒(露酒)(生产日期:-12-02)和珍品人参酒(露酒)(生产日期:-08-14),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惠客隆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百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春砂仁酒(生产日期:-10-05),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东莞市南城宏富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阳之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东烤花生(生产日期:-09-08),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种指标。以油脂、脂肪为原料而制作的食品,通过检测其过氧化值可以判断其质量和变质程度。
5、东莞市南城宏富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阳之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蒜煮花生(生产日期:-11-23),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可能残留二氧化硫。
6、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四会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市久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味花生(坚果炒货食品)(生产日期:-10-25),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汕头金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十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酪奶芙(生产日期:-11-22),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该局还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